太仓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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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等。
一、在太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申报及公示网址】
“太仓人社”微信公众号
太仓市人才网(网址:www.tcrc.com.cn,网站端口近期开放)
【服务地点】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太仓市柳州路38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厅2-4号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 8:30-11:30 冬令时: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17:30 下午: 1:00-17:00
【服务电话】 0512-53583522、5358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