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生求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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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篇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对众多的竞争对手,大学毕业生要想获得择业的成功,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没有良好的竞技状态是不行的。因此,大学毕业生应该调整心态,以积极向上的心态直面求职战场。
1、大胆出招有的毕业生缺乏心理承受能力,一走进就业市场就心里发怵。这种不战而败的心理障碍是走向成功的大敌,在即将迈进就业市场时,一定要敢于出招,大胆出招,这是获得一份好职业的前提。
2、目光平实也许你在择业时具备种种优势,如成绩优秀,学校牌子硬,专业需求旺,因而择业眼光很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往往由于对自己的优势估计过高,对缺点和困难估计不足而受挫。
3、当断则断错过机遇,往往与成功失之交臂。在择业过程中,最忌当断不断,患得患失,这山望着那山高,这种心理障碍会导致你陷入择业误区而错失良机。
4、心态平衡大学生求职多少都要碰壁,在多次求职、多次失败面前,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条条大道通罗马。
战术篇
制订一些另类求职战术可能会提高你的成功几率。
战术一:吸引对方眼球
如果你在众多循规蹈矩的求职者中,不能显现出自己的特长,不被人重视时,不妨另辟蹊径,耍些小聪明,反其道而行之,以此吸引老板的注意,这样你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战术二:敢于说坏话
通常情况下,求职面试总是要说恭维话,以引起对方的好感而达到求职的目的。但如能指出对方的不足之处,且令对方口服心服,常常也能达到成功求职的目的。
战术三:免费打工
面对越来越善于自我包装、越来越会作秀的求职大军,许多用人单位也是心存疑虑,只有亲眼所见才能相信你的才能。如果你真是一个人才,不妨在面试时请求对方为你提供一个义务打工的机会,主考官或许会对这种求职方法感兴趣而同意让你表现表现自己,一时的免费试用也许会给你带来长久的收益。
战术四:先入为主
如果在应聘过程中,看到和自己专业不对口的工作,你怎么办?千万别扭头就走。如果你喜欢并适合这份工作,不妨在与面试官对话中,充分展示你这方面的才能,让他相信你具备胜任这项工作的能力。
战术五:察颜观色
如何看懂招聘方脸色,也是求职场上不可忽视的一项能力。因为对方在与你交谈互通的过程中,他的神态和举止也相应地流露了他的意图。想真正解读出对方的意图,有时不能只听他说了哪些话,更重要的是看他如何表述这些话。
★《打工》提醒:这些求职技能需要求职者尽量多到求职场上实战演练,才能更好地把握运用。
政策篇
今年的大学生就业原则是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组织就业和自主创业,国家还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
★到私企就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1、公安机关将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2、用人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合法权益。
3、如果需要办理集体户口、人事代理和存放人事关系等服务,可以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并办理。
★从事个体经营政府将给予支持
1、根据有关规定,凡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2、工商和税收部门会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
3、毕业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
4、人才服务中心会提供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及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
★如何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职业状况和场地证明等有关材料,向经营地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2、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需要具体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权益篇
1、关于签约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签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前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同时要了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尤其是其中的工作年限和待遇,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此外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学校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打工》提醒: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所以,签约后必须信守协议。如果因特殊情况,不得不解除协议,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违约金后,方可另行择业。
2、关于合同
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初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协议或合同,而部分单位则借着一些不规范的边缘合同侵犯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这些边缘合同的待征是:
用协议书代替劳动合同。有部分用人单位会依照《劳动法》实施之前颁布且法律效力低于该法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只规定毕业生定期服务的义务和违反约定时的赔偿,而不提《劳动合同》必备的约束用人单位的条款。《劳动法》实施后,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时,与企业签订的应当是《劳动合同》,而不应是《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
3、关于试用
在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一般会告诉毕业生试用满意后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因为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就应当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进行法律上的规范。
4、关于承诺
在招聘会上,用人单位的招聘人员为了招聘到优秀的人才,有时会口头承诺毕业生薪酬、住房等方面的一些要求。但当毕业生到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这些承诺并不能兑现口说无凭。因此,应以合同为依据。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附加上当初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条款。
5、关于职位
求职时除了选择单位外,还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但有的单位在招聘时按职位招聘,报到时却没有按照招聘职位安排毕业生上岗。这时,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就是对毕业生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最好武器,毕业生可大胆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