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常州上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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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幼儿园上学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入园。小学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应届小学毕(修)业生。能提供儿童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有连续住满至少一年居住证;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或依法纳税证明;三级证明,预防接种评价表等有关证明。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外地户口)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入学。
(2)入学对象。 小学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3)入学条件。 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凡能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有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入学办法。 武进区和新北区部分地域,按照当地“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下旬,7月15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具体如下:
① 幼儿教育 是非义务教育,没有固定的学区。
外地上学条件:
1.入园对象。有常州市户籍或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2.入园条件。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入园。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幼儿园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统一发布招生通告, 7月1日至2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
② 市区小学
1.入学对象。 2 013年8月31日 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入学条件。 有常州市户籍的,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对应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入学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小学采取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按要求自主招生。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儿童均有一个小学学位。
武进区 按照武进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积分制 管理办法 执行 ; 新北 的孟河镇、薛家镇开展积分试点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2019年新增西夏墅镇和奔牛镇以 积分入学 。
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 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一般 以学区划分,居住证年限 等相关要求来招生,具体以学校的招生公告为准。
③ 民办初中招生
1.入学对象。 有常州市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2.入学办法。 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和居住地对口、小学划片对口、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民办初中采取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按要求自主招生。公、民办初中实行同步招生,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有一个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初中的招生。
3.时间安排:
5月30日,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布自主招生简章。
6月6日-7日,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自主填写报名表。每个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其它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6月28日,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7月15日前,各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补充不同群体入学须知:
1.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如何入学?
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由其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地学区就读。如无房产,由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在常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报名入学。
2. 残障儿童、少年入学
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障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障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