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东莞集体户那刚出世的孩子能入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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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如打算入户到东莞集体户,需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方可。自2003年8月8日起,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如打算入户到东莞集体户,需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
自2003年8月8日起,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附:父母属于夫妻关系办理材料:
一、需提供的材料(未注明需复印件则提交原件):
1. 申报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3.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
二、如有以下特殊情形需要额外提供对应材料:
1.无出生证明的,需要提供由原助产单位依据原始记录出具出生证明材料、医院或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
系证明或制作村(居)委干部、直系或旁系亲属和知情群众3份以上询问笔录。(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死亡的的提供还要提供死亡注销章的户口簿或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被逮捕或服刑期间,另一方无法提供被逮捕或服刑一方的身份证件的提供逮捕通知书或服刑证明等文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集体户的的提供入户地集体户口本扉页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入户家庭户且申请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提供,申请人须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本人已征得户主同意入户,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签字和捺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