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诚信缺失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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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招之即来,驱之即去。俺早年就职于某大型家具集团,该公司属于典型的订单式生产企业。公司每当接到一份千万以上的订单,就大肆招兵买马,无论招聘人员使用坑蒙拐骗,还是威胁利诱的何种手段,只要你有本事将员工拉回来,有人干活,东家就高兴了,招聘人员的饭碗也才暂时有了相对保障,于是,参与招聘的管理人员在对外宣传中尽量“扬长避短”,着重宣扬企业的优势,千方百计避开企业的不利因素。员工招聘到位了,再经过简单的培训之后便投入到没日没夜的循环之中,几个月下来,前期订单顺利完成了,如果后续订单出现了“短路”,东家则迅速变换成另一副嘴脸,马上翻脸不认人,多一天也不愿再供养这些“闲人”,于是,管理人员在“圣命不可违”的情况之下,只得分期分批炒掉这些本来打算长期与公司共同成长的员工,将他们重新推向失业的人流,俺曾经就亲历过公司高层主导之下,分三次先后炒掉40、80、200名类似员工的最高记录。
企业招聘时信誓旦旦,炒掉员工时不用理由,无论是被炒掉的人员,还是幸存下来的员工,大家都看在眼里,铭记心头,其结果,企业失去的是人心,失去的是诚信,失去的是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第二种:釜底抽薪,卸磨杀驴。许多企业招进技术人员之后,便迅速下达开发任务,要求你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你自身最具优势的多款产品开发;招进管理人员之后,则要求你尽快完成团队的理顺、市场的开拓、规则的制订、体系的建立。其过程短则3-5个月,长则大半年左右,技术人员开发的产品可以上线了,管理人员建起了相应的体系和流程,此时,你便完成了东家暗算中的历史使命,企业马上会派人接管你的工作,用最低的工资成本去维护你开发的产品生产,去维持你主导的体系与规则的运行,让你离开的理由也不用费力去找寻,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企业表面上用最低的成本套取了几款最新产品的技术,换取了几套企业适用的游戏规则,当东家还在暗自得意之时,殊不知,企业的诚信形象实则正在黯然失色,那些被卸磨杀驴的职业人士面对企业的失信,也渐渐学会了吃一堑长一智,学会了预防和应对之策。
第三种:霸王条款,以强欺弱。早年的劳动法规尚未健全之时,许多企业盛行针对员工的霸王条款,打工一族面对一岗难求的就业形势,明知规则的极不对等,但碍于生计却不得不默认和屈从。最典型的做法表现在员工离职方面,企业可以随时炒掉员工,只要炒掉你,你就得马上离开,而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则需要经历漫长的审批过程,甚至要求你交接工作长达三个月之久,或者由你教会了接替者才能离职。
这种明显的权利不对等自然会在员工心里留下深刻的阴影,即使远走高飞,他们也不会忘记这类企业建立在非诚信基础之上的以强欺弱行为。
企业首先不诚信,导致了许多职场人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于是,相当一部分具有投机心理的职场人士变异出针对企业的种种“奇拳怪招”,采用同样不诚信的方式,让职场之中劳资双方的相互信任降到了冰点:
第一类:抬高要价,能蒙就蒙。任何正常人都会有自知之明,一般人都会客观地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或许是出于攀比,或许是未雨绸缪,许多职场人士明知自己的能力暂时仅限于从事简单劳动,待遇要求也只应维持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但面对企业招聘时他们却漫天要价,偶尔蒙混过关进入企业之后,因为名不符实,只得虚晃一枪然后赶紧撤退,而企业对于这类“李鬼”不仅付出了相对昂贵的费用,也对更多的职业人士从此多了一份戒备的心理。
这类实际能力与个人要求严重脱节的现象,本质上就是一种不诚信的职业行为,其结果不仅害了自己、害了企业,也牵连出企业对更多真“李逵”的极度不信任。
第二类,瞄准季节,转嫁开支。针对一些行业存在淡季、旺季之分的特点,活跃在行业之中的许多“职业游击队员”采取了投机取巧的就业方式。这些员工大多有着一技之长,淡季时许多企业为了留住他们,以利于旺季来临之后迅速应对生产高峰,便对这些员工采取了“保底工资”的策略,目的是为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员工面对行业之内淡季普遍不招工的现实,也只好暂时蛰伏起来,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企业的供养,但旺季即将来临之初,他们就开始蠢蠢欲动,要么向老东家提出高薪,要么向外界抛去媚眼,与同行竞争企业勾勾搭搭,对于老东家前段的“保底”丝毫没有感恩之心,稍有不快就玩出一个华丽的转身,导致企业措手不及。
这些员工将淡季之中的个人支出巧妙地转嫁到了企业身上,不仅让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更重要的是导致企业与员工之间不再具有基本的信任,不再相信员工的诚信。
第三类:设置圈套,逼迫就范。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曾经出现了大量的劳动纠纷,也涌现出了一批专门从事寻找企业漏洞的另类律师和蓄意设置圈套寻衅滋事的特殊员工。这些员工成群结伙通过企业的合法招聘进入之后,一边磨磨蹭蹭混日子,一边睁大眼睛寻找企业的违法之处,遇到个别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办员工社保、不正确计算加班工资,只要抓住其中一项,他们则如获至宝,轻则要求企业数倍赔付,重则威胁申请劳动仲裁,甚至以暴力威胁来索取赔偿,得到他们算计之中的成果之后,便迅速转身,再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这类员工已经沦落为职场上的职业“讼棍”,他们是游离于企业内外的害群之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他们常年的生存方式,这些人身上已经没有“诚信”可言。
分析现实状态下的职场诚信,挖掘其形成的历史渊源,突然想起《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我们不能不客观地反思,员工并非与生俱来就不讲职业道德,也不是天生就缺乏职业诚信,除了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之外,企业早年的不诚信举动让他们吃尽了苦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积月累的所见所闻,使他们在现实面前变得乖巧了,学会了走捷径。现实状态之下,企业与员工之间相互诚信的回归,和谐劳动关系的重新建立,应该还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之中,企业除了严格守法之外,自身先从诚信做起,绝对是关乎成败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