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提取材料
612
【导语】:福州公积金提取主要分为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等提取方式,租房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购房提取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等证件。
租房提取办理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
(三)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另提交: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租住商品住房的,另提交:
1.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有效期限一个月)。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在面签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购房提取办理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一类储蓄卡。
(三)产权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四)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购买商品房的,另提交:
1.购房合同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
4.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的申报材料同“购买二手房”一致。
(七)购买二手房的(含拍卖房),另提交: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