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
2895
【导语】: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军官(离退休)证等材料。
武汉台湾通行证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5、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武汉台湾通行证补办 材料
一、常规材料(所有人都需要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特殊材料(根据自身情况):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3、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非武汉市户籍的省内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常规申请材料与武汉市户籍居民一致。
5、持有效武汉市居住证的,还需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
7、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子女: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公证书等。
8、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父母关系提交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亲属关系声明书》,须由本市户籍子女陪同申请。
9、外省户籍的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
10、外省户籍的在汉就业:
①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②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
(注: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1、外省户籍的在汉就业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除提交外省户籍就业或就学关系人的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汉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有效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如能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需父母一方陪同办理。
12、60周岁(含)以上的外省户籍老人:还需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武汉台湾通行证换证材料
一、常规材料(所有人都需要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需交验原出入境证件。
二、特殊材料(根据自身情况)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
3、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非武汉市户籍的省内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常规申请材料与武汉市户籍居民一致。
5、持有效武汉市居住证的,还需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
7、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子女: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公证书等。
8、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父母关系提交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亲属关系声明书》,须由本市户籍子女陪同申请。
9、外省户籍的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
10、外省户籍的在汉就业:
①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②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
(注: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1、外省户籍的在汉就业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除提交外省户籍就业或就学关系人的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汉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有效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如能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需父母一方陪同办理。
12、60周岁(含)以上的外省户籍老人:还需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1、提交申请:
①网上预约:进入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网http://gaj.wuhan.gov.cn/→选择预约受理→选择户籍类型(武汉户籍、湖北省内户籍、非省内户籍)→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②微信预约:关注并进入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出入境事项→出入境预约→填写相关资料→完成
2、携带好相关资料,在预约时段内,前往预约地的出入境办证大厅进行受理。
注: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机关办理,长航、民航、铁路公安机关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领取回执。
4、缴费(仅支持支付宝、银联卡、现金)。
注:收费标准:电子台湾通行证80元/证。
5、选择领取方式:可前往现场取、邮递。
现场办理
1、提交申请:
现场办理:携带齐办理台湾通行证所需的资料,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注意: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
2、携带好相关资料,在预约时段内,前往预约地的出入境办证大厅进行受理。
注: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机关办理,长航、民航、铁路公安机关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领取回执。
4、缴费(仅支持支付宝、银联卡、现金)。
注:收费标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
5、选择领取方式:可前往现场取、邮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