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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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广州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是指《2019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指引内容包括了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比例为90%,其中,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园区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等。
《2019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7〕102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2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2019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一、招生幼儿园范围
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幼儿园、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
二、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一)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比例为90%,其中,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园区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未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部分业主子女将被全部招录;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园区将继续招收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直至达招生计划总数;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总数,该园区全部招生学位将在该部分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二)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公开招录周边居民子女入园。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布招生计划。
4月30日前,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2019年招生总人数、电脑派位招生比例和人数等信息。
(二)第一阶段(5月11—16日),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
1. 小区业主报名。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与小区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保健手册、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于5月11日8时30分至5月13日中午12时到幼儿园报名。报读幼儿须具有与对应配套园区所在小区(以下简称“该小区”)地址一致的户籍,且该小区房产的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以房产证原件为准)。
(2)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件及报读前一个月内由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
(3)报读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辈的完全权属房产(以房产证件及报读前一个月内由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
幼儿园负责现场录入报读幼儿资料,审核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报读幼儿的监护人核对录入数据并确认无误后签名。
2. 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的设置单位工作人员报名。
符合录取条件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聘用合同、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保健手册、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于5月11日8时30分至5月13日中午12时前到幼儿园报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为在该幼儿园设置单位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工作人员。
幼儿园负责现场录入报读幼儿资料,审核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报读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核对录入数据并确认无误后签名。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时间。5月13日15时。
(2)电脑派位流程。第一步:在现场将已报名的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和设置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的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招录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生成,直至完成第一阶段招生的电脑派位计划。
(3)结果查询。电脑派位当天18时后,报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可查看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或登录“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到报名幼儿园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4)学位确认。5月15日9时至16日17时30分,获得学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原件和报名回执到报名幼儿园办理“拟录取”确认手续。
(二)第二阶段(5月18—28日),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1.网上报名。
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详见附件3)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公开招录,并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微信小程序登入(详见附件4)。
(2)报名期限。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18日9时至20日17时完成网上报名。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对部分幼儿资料进行修改。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登录标识不可修改。报名系统以在截止时间(5月20日17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报名信息的均视为无效。
(3)报名额度。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在第一阶段电脑派位中已被确认为“拟录取”的幼儿不得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的电脑派位报名。
(4)报名编号。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该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2.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时间。5月21日9时。
(2)电脑派位流程。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已报名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招录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生成,直至完成第二阶段招生的电脑派位计划。
(3)结果查询。5月21日中午12时至23日12时,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查看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或登录“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到报名幼儿园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4)学位确认。5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30分,“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注册。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幼儿的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三)体检、录取。
1.发出体检通知。5月下旬至6月上旬,幼儿园向拟录取幼儿发出体检通知,并完成后续工作。
2.发出录取通知。6月20日前,幼儿园向确定录取幼儿发出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1)第一种方式:“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法定监护人用一个报名编号为幼儿进行网上报名,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幼儿经电脑派位获得学位且资料审核无误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录取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第二种方式:“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法定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分别为幼儿填报两(多)张报名表和资料,幼儿按电脑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2.通过电脑派位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3.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五、工作要求
(一)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