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什么地方能办理护照?
2885
【导语】:长沙县能够办理护照的地点:长沙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地址:长沙县星沙镇东八线与望仙路交汇处望仙东路258号;电话:0731-84015097。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夏)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长沙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长沙县星沙镇东八线与望仙路交汇处望仙东路258号
电话:0731—84015097
长沙出入境大厅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供周一至周六出国境业务(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扩展资料:
办理材料
内地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及 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8×33mm),同时申办多种类别出入境证件只需交一张申请表;
② 交验 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
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❷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❸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④按规定提交或者 核验指纹 信息。
⑤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 同意出境的证明 ;
⑥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⑦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⑧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加急办证服务。申请人需按照急办事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网上预约: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进行预约。点击网上长沙出入境证件办理预约登录入口,先完成登录,然后按照步骤填写信息,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段,带齐办理材料前往预约制定的出入境大厅办理即可。
(2)现场办理:带齐办理护照所需的所有材料,前往任一出入境办理大厅,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办理即可。
二、受理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审批
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制证
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五、领证
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领取方式:
❶现场领证:按照指定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按时领取证件。
❷选择邮寄:在窗口办理的时候可以办理邮寄,邮寄的费用为21.5元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3、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4、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