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适房申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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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申请经适房需要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及长安区城镇户口,并满足以下等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75元;二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503元;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30元。
办理条件
申请经适房需要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及长安区城镇户口,并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75元;二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503元;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30元。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前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5.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半年。
6.申请人年龄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购买价格不得超过15万元。
8.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费用来源网址:西安人民政府
http://111.21.38.68:65511/gzweb12345/publicCaseServlet/myAffairDetail?instId=2019061103004268
办理材料
1.《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城六区或长安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市场免费领取并申请)。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验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离婚协议档案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复印件(验原件)、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未再婚承诺。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承诺;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带子女的,提供未婚或未再婚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再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上进行公示。
注: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
第二步
发放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通知单》。
第三步
与取得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签订《租金补贴协议》。
第四步
对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根据房源情况组织公开摇号确定房号,与家庭签订《实物配租协议》,未取得住房的实物配租进行轮候,期间暂时享受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