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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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有来张家港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人事档案转入;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1.有来张家港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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