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出入境大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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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咨询电话:010-84020101、投诉电话:010-84015300、值班电话:010-84015300;详细地址:延庆区公安局院西侧(延庆区延庆镇湖南西路18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30-11:30/14:00-17:30。
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延庆区公安局院西侧(延庆区延庆镇湖南西路18号)
咨询电话:010-84020101
投诉电话:010-84015300
值班电话:010-84015300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自助办证时间同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1:30 14:00-17:30
业务受理范围:普通护照/首次、换发、失效重新申领、加注,往来港澳通行证证/首次、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及赴港澳旅游、探亲、逗留类签注业务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及赴台旅游、探亲、应邀、学习、乘务类签注业务申请
拓展北京护照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北京护照办理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及照片回执单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北京护照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含速递时间)
取证时限以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160元/本,加注每项20元。(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