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能在成都买房吗?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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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成都个体户只要满足买房条件就能在成都买房:“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法人必须是本人(本人姓名)。二、个人社保缴纳的名称也必须是本人,并持续24个月以上。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限购区域内且时间满两年。”
一、成都个体共商户买房条件是什么?
1、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法人必须是本人(本人姓名)。
2、个人社保缴纳的名称也必须是本人,并持续24个月以上。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限购区域内且时间满两年 <span white-space:normal;background-color:#ffffff;"=""> 。
二、其他买房限购条件如下: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4、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5、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