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天府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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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一)材料办理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 《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 等)。
3.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0年5月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1 I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天府大道南段2036号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 (房屋用途为 "住宅”)。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二)积分办理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三)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除提交(一)或(二)材料外,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四)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除提交(一)或(二)材料外,还需提供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