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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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注:2017年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542元,月平均额为5628.50元。
缴费比例
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依照工伤风险程度不同,行业分为一、二、三类,缴费的比例也有变化,其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类别划分详情如下:
(1)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
(2)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
(3)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例如: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
注: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
缴费数额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率之积。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地点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无需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51-84871753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