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才落户未成年子女随迁办理材料
1992
【导语】:办理珠海人才落户未成年子女随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户口簿;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户口簿;
(2)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及明确小孩抚养权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其中抚养权已变更但未相应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还需提供抚养权变更的公证书);
(4)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
(5)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6)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未办证的除外)。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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