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投靠子女落户政策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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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武汉投靠子女落户政策为《武汉市公安局调整户籍迁移政策公告》: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满足以上条件即可投靠子女落户。
办理条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3、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
4、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原本市户籍人员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户籍窗口领取,双方手写签名);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休证或无业证明;
4、投靠人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情况证明件(包括投靠人原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原本市户籍注销证明;
5、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同时投靠或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并向分局呈报;
3、分局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原件)完整提交后20个工作日办结(不含调查核实时间)。
2、办理费用:不收费。
常见问答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办理时限要多久?
申请材料(原件)完整提交后20个工作日办结(不含调查核实时间)。
投靠人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未达标准,可随迁入户吗?
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