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工人丧葬费怎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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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死亡失业人员的家属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于次月15日左右到达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办事项目
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主办理机构
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事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9]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全面实施“全市通办”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
《关于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17号”。
申办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或失业人员死亡时有失业保险金可领取期限并符合申领条件的,其家属可申请丧葬补助金;符合领取丧葬补助金条件的死亡失业人员,如有被供养的直系亲属,其家属可申请丧葬抚恤金。失业人员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活动死亡的,家属不能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申请材料
1.家属与死亡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含供养关系证明);
2. 指定银行的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原件。
办事程序
死亡失业人员的家属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于次月15日左右到达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