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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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地点有:出入境(北区)接待大厅地址:郑州市丰庆路与国基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交警五大队院内;金水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纬二路花园路东100米路北;惠济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开元路江山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等。材料:居民身份证、《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户口簿等等。
港澳通行证 办理材料
1、现场打印或填写《申请表》;
2、河南省内户籍的申请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函件的印章及签字人信息应当与单位报备信息一致)(省内非郑州市、巩义市户籍申请人只能申请团队旅游签注);
3、未满16周岁的人员如无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为郑州的现役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具有审批权的部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持郑州住址居住证的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除参照提交上述1、2项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居住证原件(签注申请等同于郑州市户籍居民);
6、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除参照提交上述1、2项资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户籍人员的身份证、双方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签注申请按其户籍地政策规定办理);
7、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需单独办理团队旅游类签注的外省户籍的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除参照提交上述第1项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参照提交上述第3项材料);
8、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委托人应当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当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
郑州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出入境(北区)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郑州市丰庆路与国基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交警五大队院内
咨询电话:0371-69625990
投诉电话:0371-696259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其他说明:法定节假日暂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