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爱腾联合6大影视公司发声,天价片酬要降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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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谷雨
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视频平台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家影视公司发出《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风气的联合声明》, 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共同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
参与这份联合声明的六家影视公司,几乎都是如今影视行业里的头部制作公司,曾贡献过多部大制作剧集。
片酬实行封顶,税费演员方承担
这已是 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共同联手发布第二份针对明星片酬的联合声明了。 今年4月,这三大平台曾发布联合倡议,要求建立劣迹艺人库,抑制高片酬现象。
在当时的那份倡议中,就曾提及今后要共同抑制不合理的高片酬现象, 在内容制作层面, 将演员的片酬比例调控在合理的成本范围内,但并未提及更详细的计划。 而8月11日,也就是今天这份声明中, 影视公司和视频平台联手对明星片酬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
声明要求视频平台采购或者制作的剧中, 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同时,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和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 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的最高片酬限制额度。
之后,三大平台和六家影视公司也就片酬问题进行解读,其中所谓单集100万,即以一部30集的剧为例,演员可拿到的最高片酬为3000万。而总片酬最高不超过5000万是指,如果该剧的集数达到60集,演员拿到的最高片酬也只能为5000万,不再依据单集100万的单价进行计算, 片酬实行封顶。 特别要提出的是, 片酬相应产生的税费由演员方承担。
执行意愿坚决
今年6月27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曾联合印发《通知》,就明星片酬和“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给出要求。
《通知》强调, 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 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 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同时,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电影院线、互联网视听网站、民营影视发行放映公司,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购买播出影视节目, 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助长过高片酬。
无疑,这次三大平台与六家影视公司的联合声明是在执行《通知》规定。骨朵就此声明询问相关参与影视公司,柠萌影业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明星片酬要求的执行,自发声明日起柠萌就会立马执行,问及对目前一些项目剧集推进的影响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今天刚发声明,也还未知。”
不仅是柠萌影业一家,对声明中的内容三大平台和其余几家影视公司,将在声明发行日起正式执行。 “发布时间之后签署的合同,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都将严格按照声明中提到的条款执行。”
内容成本考虑
今年8月爱奇艺发表自上市之后第二份财报时,第二季度的内容成本高达47亿,比第一季增长了8亿。爱奇艺CEO龚宇就曾提及过片酬问题,称广电总局一直强调明星片酬问题,对包括综艺节目、电视剧和网络剧都有指导意见, 这些指导意见主要涉及演员片酬的限制,并且已经开始在执行。
即针对内容成本的控制上,未来明星片酬或许会得到有效控制。
市场上,一些大体量剧集作品,动辄千万或者过亿的投资成本中,演员片酬就占了很大一部分,从而也让作品的价格变得更高。而以往视频网站要投入大量的成本在这类头部版权剧上,难易控制营收。如今随着是 付费会员市场扩大, 视频平台开始改变策略, 更青睐将钱投入到自制内容上, 一方面控制成本,一方面探索新的可能性。
不过,这次声明由视频平台和影视公司共同发起,对明星片酬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够抑制这种不健康的内容生产现状,然而,与此同时,部分人也会担心这份执行是否能够真正的执行下去,以及如何执行,如何推进?明星的片酬会不会通过其他途径给予补偿?比如参与作品的影视投资,进行分红等这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