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六种情况下允许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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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女家庭)生二胎会执行吗?”3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回答记者的这一提问时说:“大家等待吧,时间会回答这一问题。”
王培安表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在长期的实践当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近年来一些地方根据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生育政策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比如,目前全国都普遍实行了“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的政策,吉林、辽宁、江苏、安徽、福建、天津、上海等地开始针对农村家庭试点“单独家庭”可以生二胎。“这一次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说了,要逐步完善人口政策。”王培安说,完善人口政策就包含了生育政策。我们将本着“总体稳定、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来完善生育政策。
政策
六种情况下允许生二胎
我国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
记者了解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如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患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